5月6日,#蜜雪冰城门店因咖啡粉过期被罚#登上热搜。
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: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因原料过期,被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,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26.5袋,每袋净含量为380g。
主要违法事实为,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,发现在其货架摆放有半袋产品名称“焙炒咖啡粉”用于制作加工奶茶,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8日,保质期为6个月。同时,发现仓库内堆放有26袋上述批次产品。上述食品均超过保质期。经查,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,该门店用上述焙炒咖啡粉用于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饮品。
根据2022年4月27日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(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恭市监处罚〔2022〕A038038号),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进行现场检查,发现在该门店货架摆放有半袋产品名称“焙炒咖啡粉”用于制作加工奶茶。
同时,发现仓库内堆放有26袋上述批次产品。上述食品均超过保质期,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食品依法予以扣押,送达了《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》(恭市监强字〔2022〕A010号)及财物清单(0000511)文书。
经查,当事人于2020年07月28日获得《小餐饮登记证》从事食品餐饮,于2020年07月01日获得主体资格《营业执照》,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,当事人用上述焙炒咖啡粉用于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饮品,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单据、凭证,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。
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行为,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,该局称,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能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,违法行为轻微,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,予以从轻处罚,对该门店进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26.5袋,每袋净含量为380g;罚款2000元整。